未經醫療機構許可,嚴禁將屍體停放在醫療機構太平間以外的其他地方。
死者家屬對患者死因有異議的,可以在患者死亡後48小時內要求屍檢。
患者家屬或單位應及時將死因明確的患者屍體移至社會合法太平間或火化。
醫院病人死亡及殮房條例
1.患者在醫療機構死亡後,其遺體必須按照規定及時處理。傳染病病人的屍體必須及時火化,其他原因死亡的病人屍體應立即移至太平間。未經醫療機構許可,嚴禁將屍體停放在醫療機構太平間以外的其他地方。2.死者家屬對患者死因有異議的,可以在患者死亡後48小時內要求屍檢。患者家屬或單位應及時將死因明確的患者屍體移至社會合法太平間或火化。
人在醫院死亡的過程是怎樣的?
1,獲取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
2.打電話給殯儀館去取遺體。
3、遺體運回殯儀館(冷藏、整形)
4.準備好所有證件,到營業廳辦理相關手續。
在醫院去世的病人家屬可以把屍體帶回家嗎?
1.禁止私自搬運屍體。
2.對嚴重傳染病患者屍體進行檢疫隔離,督促死者家屬在24小時內報殯葬管理部門處理。沒有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註銷戶口證明和殯葬管理部門出具的運輸證明,鐵路、交通、民航部門不得將屍體運往外地,公安部門有權禁止通行。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十九條
患者在醫療機構死亡的,應當立即將屍體移至太平間。壹般情況下,屍體存放時間不得超過2周。逾期不處理屍體的,經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後,由醫療機構按照規定處理,並報同級公安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