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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持有人隱瞞遺囑的法律後果。

隱瞞遺囑違法嗎?

隱瞞遺囑不是違法或犯罪行為。沒有告訴其他孩子就拿到遺囑不算犯罪。遺囑是單方面的法律行為,在遺囑內容不涉及其他子女的情況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然,如果妳隱瞞了遺囑的真實,侵害了其他當事人的權益,那就是侵權,要承擔法律責任。遺囑是指立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以法律規定的方式處分其遺產或者其他事務的法律行為,在立遺囑人死亡時生效。遺囑從立遺囑人死亡之日起執行,流程大致如下:

(壹)制作遺囑並向有關人員公布遺囑內容;

(二)編制遺產目錄,並公布;

(3)繼承人或者其他人對遺囑沒有爭議時,按照遺囑的要求處理遺產。

遺囑的撤銷

遺囑的撤銷意味著立遺囑人取消他的遺囑。原遺囑被撤銷的,遺囑內容無效。有幾種方法可以更改和撤銷遺囑:

(壹)以書面形式明示變更或者撤銷原遺囑。

(二)以新遺囑的方式變更或者撤銷原遺囑。

我國《繼承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有數份遺囑的,以最後壹份遺囑為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二條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內容相抵觸的數份遺囑,其中以經公證的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壹份遺囑為準。”

《繼承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經公證的遺囑,不得以書面、代寫、錄音或者口頭方式撤銷或者變更。”

立遺囑人立新遺囑時,無論原遺囑是否被明確撤銷或變更,只要兩份遺囑的內容發生沖突,就意味著原遺囑被推定變更或撤銷。所有的沖突,所有的撤銷,壹些沖突和壹些撤銷。但如果遺囑人的原遺囑經過公證,在變更或撤銷原遺囑時,仍需由原公證處辦理。當立遺囑人的行為與遺囑發生沖突時,沖突行為視為部分或全部撤銷原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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