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食品重量標註,我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如下:1。食品包裝上標註的凈重應為實際凈重,並嚴格按照相關技術標準執行。2。食品包裝上標註的凈重應以克和千克為單位,並用阿拉伯數字標註。3。食品包裝上標註的凈重應當字體清晰,字體大小高度不得小於2毫米。4。食品包裝上標註的凈重應當標註在包裝的正面或者側面,標簽應當牢固且易於識別。5。除國務院食品監督主管部門批準的特殊要求外,進口食品包裝應當標註凈重,標註阿拉伯數字和相應的單位。食品安全法規規定,食品包裝上的凈重應為實際凈重,單位為克和千克,包裝正面或側面有易於辨認的字體和標簽,並嚴格按照相關技術標準。這些規定旨在確保食品凈重信息的準確性和透明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確保食品安全。
凈含量和凈重的區別:
凈含量是除去雜質等後的質量。
凈重是除去容器等後的質量。
根據詞義分析,凈含量應該是指壹件物品或物體的“混合物”中“規定”物質的含量,而凈重是指該物品(物體)在沒有包裝或保護的情況下的實際重量。內容可以按容量或重量計數或計算,凈重只能按重量計數或計算。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
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該有標簽。標簽應註明以下內容:
(1)名稱、規格、凈含量和生產日期;
(2)配料或成分清單;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碼;
(6)儲存條件;
(七)國家標準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的通用名;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註的其他事項。專為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設計的主輔食品的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