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撫恤金是有關組織支付給死者家屬或傷殘職工的費用,撫恤金是用來對死者家屬給予特殊照顧的,特別是對依靠死者的未成年人和喪失勞動能力的親屬,所以撫恤金不能通過遺囑繼承,但撫恤金的分配辦法與法定繼承相同。
死者所在單位對撫恤金發放對象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給付對象的,應當屬於近親屬。當事人要求分割養老金,在法律上是對* * *財產的分析。
近親屬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養老金雖然不屬於遺產,但會按照遺產繼承人的順序進行分配。第壹順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在第二順序。如果第壹順序沒有人,養老金將在第二順序的人之間分配。
這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根據我國現行的相關政策,享受養老待遇的人員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壹是必須是死者的直系親屬和配偶;第二種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贍養的人。死亡撫恤金的具體分割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他們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壹般法院會按照平分原則處理撫恤金,同時也會酌情考慮近親屬的客觀情況。
綜上所述,公民死亡後,應把壹部分撫恤金交給公民的家屬,遺囑中能分配的,必須是死者生前取得的,自己能使用的財產。由於這些養老金不屬於死者,所以在法律上不能納入繼承範圍,即使遺囑中寫明分配,也不壹定合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7條
繼承按以下順序進行: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