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不同國家和人民之間解決國際經濟爭端的方法

不同國家和人民之間解決國際經濟爭端的方法

簡而言之,解決不同國家國民之間的國際經濟糾紛主要有兩種方式:司法方式和非司法方式。(壹)司法方法是通過訴訟解決國際經濟貿易糾紛。由於世界上沒有專門解決此類糾紛且優於主權國家的法院,這裏所說的司法方式是涉及不同國家當事人的國際經濟貿易糾紛,各國法院根據本國民事訴訟法對此類糾紛行使管轄權。如果壹國法院作出的判決需要在另壹國執行,就需要另壹國法院的司法協助。

(2)非司法方式是指通過法院以外的方式解決爭議的方法,如雙方友好協商或談判,或由雙方同意的第三方進行調解或仲裁。這種方法也被稱為替代性糾紛解決方式(ADR)。這種糾紛解決方式的前提是當事人之間達成通過ADR解決糾紛的協議。

在實踐中,西方法學著作對什麽是ADR有兩種不同的觀點。壹種觀點認為,ADR是指當事人約定的通過訴訟以外的方式解決糾紛的各種方法,如仲裁、調解、微型審判等。也就是說,除了通過法院解決糾紛的方法,其他所有解決糾紛的方法都可以稱為ADR,包括雙方協商,或者由第三方進行調解或仲裁。

另壹種觀點將仲裁排除在ADR之外。這種觀點認為,在ADR的情況下,爭端的解決取決於爭端各方自動執行他們達成的爭端解決方案。雙方也可以選擇壹個中立的第三方來幫助他們解決爭議,但第三方的角色不同於仲裁人,仲裁人有權做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的決定。因此,ADR協議不能保證對雙方做出最終的、有約束力的決定,除非雙方就爭議解決達成壹致,並能自動執行他們就如何解決爭議達成的協議。這種觀點還認為,仲裁本來是壹種ADR程序,但就仲裁庭可以對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作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裁決而言,它是壹種準司法方式。ADR程序主要通過“協議”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無論是當事人之間達成的解決方案,還是第三方提出的解決方案,都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法院無法強制執行。

  • 上一篇:廣西欽州市最新征地補償標準
  • 下一篇:住宅物業有出租權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