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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公攤面積多少算違法?

法律分析:

1.壹般來說,普通多層住宅在無地下機房、無底層商鋪、無架空層的情況下,分攤系數約為10%-15%。帶電梯的小高層住宅,公攤系數約為15%-20%;高層的房子相對高壹些,大概20%-25%。超過這個標準就涉嫌違法。

二、安置房公攤面積包括大堂、門廳、走廊、過道、電梯門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滑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供配電間、值班門衛室等。為整個建築服務的公房和物業管理用房,以及為建築功能服務的其他專用設備用房。每套與公共建築空間之間的隔墻、外墻(含山墻)為墻面投影面積的壹半。不應包括的公共建築空間有:倉庫、機動車車庫、非機動車車庫、車道等。,用作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和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售房單位自管自用的房屋。為多棟房屋服務的警衛室和管理(包括物業管理)用房。* * *分攤建築面積為整棟建築的建築面積減去整棟建築各套建築面積之和,再減去獨立使用的地下室、車棚、車庫、門衛室、服務於多棟建築的管理用房、人防工程後的建築面積。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壹,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壹)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與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政府根據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舊城改造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衍生問題:

買安置房有什麽風險?

1,政策因素。根據相關法律政策,拆遷安置房壹般分為兩類:壹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設的配套商品房或購買的中低價商品房。這類房屋的產權雖然歸個人所有,但在壹定的所有權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這種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沒什麽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價格因素。目前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多是在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屋尚未交付的情況下進行轉讓。由於簽訂安置協議到交房間隔時間較長,變化較大。尤其是價格上漲,交房時差價可能近千元。拆遷戶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所以拒絕交房,要求漲價,最終導致雙方矛盾激化,引發訴訟。

3.人為因素。* * *有人是安置房買賣風險的最大制造者。他們在合同中尋找漏洞,以逃避法律責任,追求自身利益,或者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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