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二年級二班。
壹提到法律,學生就會覺得很神秘,很威嚴。事實上,法律和道德、習慣、紀律壹樣,都是約束人們行為的規範。正是因為這些規範的存在,社會才變得有序,我們的權利才得到應有的保障。
可能很多同學不同意,認為自己還小。他們能犯什麽罪?即使我們做了錯事,犯了罪,法律也不會制裁我們。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該條還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致死、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是因為這些人事實上具有辨認能力,但由於年齡小,智力發育不完善,社會知識缺乏,不具備完全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所以,只有犯了以上八項罪的人才要負刑事責任。然後,有的同學會說,我還沒14歲,但是妳犯罪了,國家法律還是有處罰措施的,比如治安處罰,勞動教養,送妳去工讀學校。
同學們,壹個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壹朝壹夕形成的。俗話說,千裏之堤潰於蟻穴。如果從小養成不良習慣,平時不註意學習,不規範言行,不按各種規章制度辦事,最終會釀成大錯,成為觸犯法律的高壓線。
中國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會統計數據顯示,近年來,十五六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這是壹組令人震驚的數據。在這裏我講壹個真實的故事:壹天下午,壹個65,438+04歲的中學生嚼了壹個買回來沒吃的冰袋,然後往裏面倒了壹點老鼠藥,放在附近壹所小學教室的課桌抽屜裏。坐在課桌旁的小學生第二天喝了冰袋,很快就死了。事後,他後悔了。他說他不想殺任何人,以為小學生吃了只會拉肚子,但是嚴重的後果已經造成了。後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懲罰。該學生被判處10年監禁。同學們,對法律的無知是多麽可怕啊!
眾所周知,小過錯發展成大過錯,壹般違法行為陷入犯罪泥潭,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少見。其中,每壹個案件的源頭,幾乎都可以追溯到主角在校讀書時的壹言壹行。在我們身邊,有人會拿走同學的筆,給同學起侮辱性的綽號,為壹點小事就動手動腳,不尊重老師;更有甚者,有的同學壹開口閉口就是臟話,無故逃課,進網吧,打遊戲,故意毀壞公物等。這些行為都是違紀甚至違法的。
本周也是我們學校的法制教育周。我們要以此為契機,不斷加強法律學習,遵紀守法,做壹個學法、知法、守法的好學生。
謝謝大家!
200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