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市、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如果認為補償不合理,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投訴維權。
2.房屋征收部門: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如果妳認為補償不合理,可以向房屋征收部門投訴。
3.相關部門:如果認為拆遷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如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人民法院等。
拆遷補償不合理的投訴流程如下:
1.收集證據:收集與拆遷補償有關的文件、合同、協議等證據,包括拆遷公告、拆遷許可證、拆遷補償協議等。
2.聯系相關部門:聯系當地房屋征收部門或相關政府部門並向其投訴。
3.提交投訴材料:向有關部門提交收集到的證據和投訴材料,並說明其要求和理由。
4.等待處理:相關部門會對投訴材料進行調查處理,可能會要求提供更多證據或進行調解。
5.尋求法律援助:如果投訴得不到滿意解決,可以尋求法律援助、咨詢律師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維權投訴需要提供相關證據和材料,如拆遷協議、補償方案、相關法律法規等。同時,不同地區的投訴程序和要求可能存在差異,具體情況建議咨詢當地相關部門。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簡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相互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