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研究醫學科學技術,通過治病救人的人,壹般指臨床醫生。按照衛生部、衛生健康委、衛生部關於醫療衛生管理規定的法律法規,主持醫患溝通、學術研討、新技術推廣、預後分析、公眾教育、護理教學、康復訓練、出院教育,履行衛生防疫、計劃生育、重特大疾病早期識別和幹預等法律政治職責,承擔部分研究工作,預防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質,治病救人,履行如實告知、合理檢查、合理開藥等職責。
擴展數據:
提高醫生對職業風險和醫療事故安全的法律意識,避免誤診漏診,控制醫源性二次傷害,糾正違規操作等法律責任。通過定期的臨床理論考試和技能考核培訓,掌握臨床必需的醫療技能和必要的醫學理論,如影像學、解剖學、病理學、醫學遺傳學、藥物化學、康復醫學、生殖保健、臨床法醫學等。,並取得專業資格。他們絕不能誇大病情,嚇唬病人,拖延時間。大夫,古代稱大夫或博士。現在北方人也普遍使用“醫生”這個詞。
坐診醫生是在中藥店給病人診脈的中醫。坐醫起源於漢代。相傳漢代名醫張仲景是長沙知府。每個月的初壹十五,他坐在醫院裏行醫,什麽都不拿。許多中藥店為了紀念張仲景崇高的醫德和高超的醫術,後來把他戲稱為“某某堂”,把坐在藥店裏的醫生稱為“坐醫”。
直到近代,醫生才成為醫生的總稱。
日本明治以後被稱為博士、博士、老師。
歐美的醫生壹般都叫“內科醫生”,只有外科醫生才叫“外科醫生”。從中世紀開始,壹般認為“內科學”=“醫學”=“內科醫生”=“內科醫生”。壹個外科醫生的法語名字是Decin(美杜桑),德語名字是Arzt(阿魯蘇托)。但在英聯邦,英國外科醫生仍被稱為“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