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法》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撐作用的重要法律,是壹部著眼於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頒布實施是我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制建設的又壹裏程碑,對於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好地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享受發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是國家層面的法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由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生效,而《工傷保險條例》由國務院頒布,屬於部門規章之壹,由國務院總理頒布生效。
第二,壹般來說,國家層面的法律效力高於部門規章;_
第二,在醫院騙醫保是違法的。有關部門將堅決打擊騙保套保的違法行為。對違反醫療保險服務協議條款的違約行為要嚴厲處罰,情節嚴重的要立即中止服務協議進行整改;對違反醫療保險法律法規、侵犯醫療保險基金的行為,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在追究違約責任的同時,涉及衛生計生、藥品監管、物價等部門職責範圍的,及時書面通知並移交相關部門處置;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壹般來說,第壹次報銷後,參保人自付部分包括三部分:醫院門檻費(不同級別醫院不同)+醫保報銷範圍內未報部分+醫保報銷範圍外部分(即不能報銷)。而“醫保二次報銷”是指在第壹次報銷後,對參保人醫保報銷範圍內未報的部分進行二次報銷,這部分費用超過600元才能報銷。
職工單位醫保經辦人員統壹收集相關信息,攜帶相關報銷材料到社保中心進行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