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確的
法律框架
意大利的整個衛生系統是在相關法律框架的基礎上逐步建立、調整和完善的。主要具體法案如下:
第833號法案----國家衛生服務系統
第502號法案----國家衛生服務系統改革
第517號法案——修訂為第502號法案
2000229法案——第三次改革
醫療衛生服務的內容
(-)社區公共衛生:
①免疫力;(2)公共設施檢查;③牲畜控制;④食品和飲料的控制(HACCP)。
(2)家庭醫生服務(PHC):
①壹流的家庭醫生和兒科醫生;②電話醫生服務(連續治療);③藥物(甲、乙、丙類);④家庭護理。
(3)專業服務:
①門診治療;②實驗室和儀器診斷;③計劃生育服務;④藥物成癮預防和康復服務;⑤精神衛生中心;⑥康復中心。
(4)住院治療:
相當多的內容是由行業協會管理和指導的。
(5)專業治療和康復:
①心理健康治療(在安全的生活環境中);②殘疾人(生活環境處理);③吸毒人員。
衛生資源比例介紹
家庭醫生(人):1/1087居民
兒科醫生(人):1/667兒童
電話醫生站點(單位):1/17000居民。
電話出診醫生(人):1/3200居民
藥房(單位):1/3500居民
處方藥(種類):57/病人/年(1999)
醫院:公立1145,私立654,***1799。
醫院床位數(張):48/1000居民。
總入場人數:1000000人次(1999)
住院天數:80,000,000天(65,438+0,999)
操作總數:2500000例(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