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因經濟糾紛搶劫、盜竊對方財物,屬於民事糾紛,不涉及犯罪。發生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有關單位和有關行政部門調解,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警方查明情況後,壹般會找雙方協商解決,不會作為犯罪處理。根據有關法律,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或者破壞。如果沒有債權債務。搶劫盜竊已涉嫌違法盜竊,可向公安機關報案。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所以發生經濟糾紛後,雙方最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他們可以去法院起訴。對於因哄搶或盜竊造成的損失,有權要求對方賠償。但是不要做違法的事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搶奪、搶劫、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