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孩產假158天,二孩三孩產假188天。婦女產假的期限從分娩之日起按自然天數計算,包括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職業假期。不影響晉升、調薪和計算工齡。
《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的,每多生壹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該辦法規定,增加的產假可以與修訂後的條例規定的產假相疊加。
在婦女圍產期和產假期間,男子可享受十五天護理假,不包括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職業假。護理假的時長不按照孩子數量疊加。護理假可以壹次使用,也可以分幾次使用。護理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
孩子三歲期間,夫妻雙方每年享受育兒假10天(從孩子出生之日起按年計算)。育兒假不包括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職業假。育兒假的期限不根據子女人數疊加。夫妻雙方享受的年度育兒假應在當年使用,不能結轉下壹年度使用。可以壹次使用,也可以分幾次使用。育兒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
獨生子女父母壹方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育嬰假(自父母壹方年滿60周歲起按年計算),不含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事假。獨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產假應在當年使用,不能結轉下壹年使用。可以壹次使用,也可以分幾次使用。休假期間的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比如獨生子女父母壹方在2021+1年2月達到60周歲,獨生子女可以享受5天的育兒假,從2021年2月到2022年2月+1年2月。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享有不少於90天的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