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密封的誤用
錯誤使用印章類型,如對賬單上的稅票和勞動合同上的財務章。壹般情況下,只有印章不生效,但如果同時有代理人簽字蓋章,是否對公司生效,要看代理人是代理人還是合同中規定的具體代理人。
(2)?在空白頁上蓋章
?在公司治理活動過程中,有時為了方便,公司會在公司留下蓋有股東印章的空白頁,方便公司處理事務。這就為糾紛的出現埋下了隱患:在空白合同上冒用公司名義簽訂經濟合同、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
(3)?公章借給他人使用。
公司自願將印章借給他人使用的,視為公司授權他人使用其印章,因印章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由公司承擔。因此,公章借給他人,私自簽訂的擔保合同是有效的,公司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4)?用私人印章蓋章
?很多企業用兩套公章。這兩套公章使用後,都代表企業,在法律上被視為企業行為。壹旦使用,就具有法律效力。在以後的公章使用中,除非經過法定程序作廢,否則企業無權否定此公章的效力。
那麽如何才能規避使用印章帶來的風險呢?
1.企業應建立崗位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加強對印章管理人員的法律風險防範教育,使其認識到印章對企業管理的重要意義,不斷提高印章管理技能和法律風險防範意識。
2、企業應制定印章管理規定。指定印章歸口管理部門,明確企業各部門的印章管理職責,明確印章刻制和使用的業務流程,確保有章可循、有章可循。
3、新註冊的企業和新成立的部門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刻制印章並備案。企業的臨時印章刻制,包括項目部的印章,需要經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批準,由印章管理部門在公安機關指定的單位統壹刻制並備案。
4.企業應當建立統壹的印章使用臺賬。申請企業印章的部門必須按印章管理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填寫印章登記表。使用印章時,印章保管人必須自己使用印章,其他任何人不得代其使用印章。
5、印章保管員必須加強對印章的保管。未經企業主要領導批準,不準將印章帶出。特殊情況需要取出時,必須指定印章監督人陪同。
6.禁止在空白介紹信、空白紙、空白單據等空白單據上加蓋公章。如遇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公章使用人應在公章使用登記表上註明文件編號。
7、企業必須定期檢查印章的使用情況。企業印章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印章管理規定,組織法律、監察部門對下屬單位的印章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8.企業部門變更或撤銷後,印章應及時收繳。掛靠分公司註銷後,必須在辦理工商註銷手續後,收繳分公司印章。項目部關閉後,項目部所有印章必須上繳企業印章管理部門。
9.如遇偽造印章,企業應依法及時解決。如果發現印章是偽造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責任,在相關報紙上發布澄清聲明,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相關糾紛。
10,結合物聯網技術監督印章。結合智能硬件和互聯網,印章可以在使用過程中被分離、遠程授權和追溯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