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應急處理和救援過程中應註意的原則包括第壹位原則、第壹時間原則、公開透明原則、隔離與區別原則。
詳情如下:
1.應急救援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壹”的原則。在救援過程中,要牢牢把握事故損失控制的兩個關鍵點:“及時救援處理”和“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把遇險人員、受威脅人員和緊急救援人員的安全放在首位。不要放棄任何營救遇險人員脫險的希望,不要有新的傷亡,不要用活人換死人。
2.在災區救人時,要堅持先活人後死人的原則。
3.堅持防止事故擴大為主的原則。
4.堅持保護環境有利於災後重建和盡快恢復生產的原則。
法律依據: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傷害。切實履行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堅持不懈防患於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異常相結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統壹領導,分級負責。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壹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各級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負責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4.依法規範,加強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合法權益,將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和協調反應。加強以屬地管理為基礎的應急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體系,充分調動和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誌願者隊伍的作用,依托公共力量,形成統壹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行的應急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