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級各部門都要參與到編制隊伍計劃的編制、維護和實施中來。在計劃的實際編制中,編制小組往往會寫,但在編制過程中或編制後,要征求各部門的意見,包括高層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工程維修部、安全健康環保部、鄰近社區、市場部、法律顧問、財務部等。
2)危害與應急能力分析(1)法律法規分析,如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消防法律法規規章、應急管理條例等。調查現有計劃,包括政府和單位的計劃,如疏散計劃、消防計劃、工廠停工條例、員工手冊、危險品計劃、安全評估程序、風險管理計劃、資本投資計劃、互助協議等。
(2)風險分析通常應考慮以下因素:
(1)歷史情況。過去在我們單位和其他兄弟單位的社區發生的緊急情況,包括火災、危險物質泄漏、極端天氣、交通事故、地震、颶風、龍卷風等。
②地理因素。單位的地理位置,如相鄰的洪泛區、地震斷裂帶、大壩等;附近生產、儲存、使用、運輸危險化學品的企業;靠近主要交通幹線和機場,靠近核電站等。
③技術問題。工藝或系統故障的可能後果包括火災、爆炸和危險品事故、安全系統故障、通信系統故障、計算機系統故障、電源故障、加熱和冷卻系統故障等。
④人為因素。人為失誤可能由以下原因造成:訓練不足、工作不連續、粗心大意、操作失誤、疲勞等。
⑤物理因素。考慮設施建設的物理條件、危險工藝和副產品、易燃材料的儲存、設備布局、照明、緊急通道和出口以及避難所的鄰近區域。
⑥控制因素。徹底分析緊急情況,考慮以下情況的後果:進入限制區域、停電、通訊電纜中斷、燃氣管道破裂;水危害、煙霧危害、結構損壞、空氣或水汙染、爆炸、建築物倒塌、化學品泄漏等。
(3)應急能力分析對於每壹種應急情況,應考慮以下問題:
(1)所需的資源和能力是否完全具備。
(2)外部資源在需要時能否及時到位。
③是否有其他資源可以優先利用。
3)計劃準備
4)計劃的評審和發布
5)計劃的實施
參考鏈接:應急預案_百度百科
/view/163669.htm#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