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在法律上只起到解釋作用,壹般沒有法律效力。
2.營業執照復印件常用於簽訂合同、投標工程、審查資質、證明企業貸款、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
3.如果企業出於某種目的,如簽訂合同等,需要營業執照復印件,需要加蓋企業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營業執照復印件應註明“XX專用”,以保證營業執照的使用安全。三證合壹,從2015,10,1開始。
二。變更營業期限和股東名稱所需材料:
1.填寫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填寫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
3.股東會的決議或決定。
獲得許可證後,您需要做:
去地稅所辦理地稅申報。帶上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章程,戶口本,租房發票,公章。自發證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地稅申報,並加收滯納金。當地稅務報告員只有給妳電腦密碼才能向國稅局報告。
攜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公章、財務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在有公司業務的銀行開立公司基本賬戶。
基本入戶完成後,會去國稅所申報。國稅廳上報後,可以購買發票,購買稅控器。
三。遺失營業執照副本的補領程序如下:
1.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機關指定的報刊上聲明無效;
2.公告後,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更換。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是關於“營業執照復印件有什麽用”的相關內容。從上面我們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在經濟活動中,雙方在對合同進行鑒定或作為法律證據時,總是要先對對方提供的復印件進行核實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