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營業執照原件上加蓋公司公章屬於塗改或者銷毀營業執照的行為。營業執照上只能出現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公章。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證明。營業執照的登記項目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在原營業執照上加蓋公司公章屬於塗改、銷毀營業執照的行為。營業執照上只能出現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公章。在原營業執照上加蓋公司公章屬於塗改、銷毀營業執照的行為。營業執照上只能出現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公章。國家推廣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分支機構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公司可以根據業務需要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核發多份營業執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毀壞的,應當在公司登記機關指定的報刊上聲明作廢,申請補領。公司登記機關依法作出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和註銷變更登記的決定。拒不交回或者不能交回營業執照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宣布營業執照無效。借閱、抄錄、攜帶、復制公司登記檔案,應當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辦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修改、塗劃、標記或者損毀公司登記檔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條公司登記機關可以暫扣需要認定的營業執照,扣留期限不得超過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