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消防栓水是違法的。消防栓作為公共基礎設施,未經許可使用將面臨法律責任。個人非法使用消火栓用水的,可以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單位非法使用將面臨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另外,消防栓的水是專門為消防目的設計的,擅自使用可能會造成消防栓的損壞或水資源的浪費。特殊情況下,確需使用消火栓用水的,必須經城市供水企業同意,並報公安消防部門批準。
消火栓的作用:
1.應急供水:消防栓是在發生火災時為消防車供水的設施;
2.消防演習的使用:在消防演習中,以消火栓為水源,模擬火災場景;
3.城市消防系統的組成:消火栓是城市消防水系統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保證了城市的消防安全;
4.維護城市安全:消防栓的存在提高了對突發火災的應急能力,是維護城市安全的重要工具。
綜上所述,私自使用消防栓水是違法行為,個人和單位都將面臨法律責任和罰款。消防栓的水是專門為消防目的設計的,私人使用可能會導致損壞和浪費。特殊情況下,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方可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責令改正,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壹)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誌的配置和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
(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出口或者其他妨礙安全疏散的行為;
(四)埋壓、圈占、堵塞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或者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七)經消防救援機構通知後,未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火災隱患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本條第壹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城市消防用水設施應當專用,除消防用水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因特殊情況確需使用的,必須征得城市供水企業同意,並報公安消防部門批準。消火栓是重要的消防設施。如果擅自打開消防栓取水,造成損害,延誤滅火救援,將危及公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