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14周歲以下人員或者60周歲以上人員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擴展數據:
校園欺淩案例:
中新網4月6日電近日,壹段關於吳中某中學“校園欺淩行為”的視頻在朋友圈廣泛傳播。5日,寧夏吳忠市利通區公安局官方微信回應。目前,東塔寺派出所民警已聯合對吳某某(視頻中打人者)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對被打學生進行了心理疏導。
消息稱,2065438年4月3日21時許,利通區公安分局東塔寺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其朋友圈有壹段視頻,視頻中兩名身著吳中某中學校服的女子在衛生間,壹名女子扇另壹名女子耳光。針對視頻舉報,利通分局迅速組織警力開展調查。
經查,因學生吳某某(視頻中打人者)與(視頻中打人者)發生糾紛,3月29日下午,吳某某召集同學、馬某(拍攝者)、丁某某等人(均為未成年人)。將叫到女衛生間後,吳某某扇了耳光,毆打過程被馬某用手機拍攝下來,後發給對方並上傳。
目前,東塔寺派出所民警已會同學校對吳某某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對被打學生進行了心理疏導。同時,警方、學校老師和家長正在進壹步協商處理後續事宜。
利通公安鄭重提醒:不造謠、不造謠,是對受傷學生的尊重,也是對受傷學生的安慰和保護。請停止傳播相關視頻,保護未成年人,從我們做起。
中國青年網-寧夏吳中“校園欺淩行為”事件通報:教育已被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