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通常分為三種:配偶、血親、公婆。
1.配偶
配偶是夫妻,夫妻關系因結婚而發生,因離婚而解除。
2.血親
親屬關系是有血緣關系的人之間的關系,分為自然血親和法定血親。自然血緣是指親屬,如父母、兄弟、姐妹等。他們有著同壹個祖先的血緣關系。法定血親是法律承認的血親,沒有自然血緣關系,比如養父母、養子女。
旁系血親:雖然與自己沒有直接血緣關系,但來自同壹個祖先,如堂兄妹、表兄弟姐妹等。
親和力:親和力是指親人之間的距離遠近程度。在直系血親中,從自己往上數或往下數是第壹級。比如妳和父母隔了壹代,妳就是第壹學歷,和爺爺奶奶隔了兩代,妳就是第二學歷,往下數也壹樣。旁系血親從自己算到同壹個祖先,再從那個祖先算到想和自己算血緣關系程度的人。兩者加起來的總代數就是血緣關系的程度。
3.公婆公婆是因為婚姻而發生的親屬關系。可分為“血親配偶”,如兄弟的妻子、姐妹的丈夫;“配偶的血親”,如妻子的兄弟的妻子或妻子的姐妹的丈夫。壹般來說,不承認“血親配偶的血親”是姻親,因為如果承認,姻親的範圍會太廣。哥哥和嫂子,或者姐夫和姐夫的父母,不是公婆,俗稱“親家”。
(2)標題
對於稱謂,我們的祖先是很講究的,肯定壹點都分不清。如果他們不小心,犯了壹個小小的錯誤,他們就會讓人發笑。今天,我們雖然不必像祖先那樣講究,但還是有必要把親戚、老師、朋友、同誌之間的稱謂說清楚。
1.稱謂法
(1)對家庭中所有最親近的親屬和長輩都照例稱呼,如父母、嶽父母、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等。過去,對直系晚輩的傳統稱呼是“我”,比如我的兒子、我的孫子等等。其他親友可以在尊者、長輩前加壹個“敬”字,在晚輩、晚輩前加壹個“賢”字。
(2)有姻親關系的,如叔、兄、翁,加壹個“婚”字,有世交的,如叔、兄,加壹個“世”字。結了婚的加“嫁”字,沒結婚的加“仁”字。
(3)在最親的親戚、長輩、同輩人面前,如叔叔、侄子、堂兄弟、姐夫等,聲稱自己遵守規則。
(4)直系長輩、祖父輩稱晚輩不必加謙,即稱祖宗為祖宗,稱父為父,其余可加“笨”字,如叔叔、伯伯等。
(5)稱自己為老師,沒必要太謙虛,也沒必要太直白。古人稱妳為“朋友”,現在妳通常稱自己為老師。
尊重他人
所謂尊稱,是指帶有尊敬態度的稱呼。壹般來說,如果雙方年齡相差不遠,可以互稱“大哥”、“大姐”、“嫂子”,或者“哥哥”、“姐姐”、“哥哥”。年長的人壹般被稱呼為“爺爺”、“阿姨”、“爺爺”、“奶奶”、“阿姨”、“叔叔”、“阿姨”、“叔叔”、“阿姨”、“叔叔”、“阿姨”、“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