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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本農田種樹違法嗎?

在農村土地上種樹要區分土地性質,在基本農田上種樹是違法的。農村土地分為農用地和建設用地。農用地是直接或間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也稱農業用地,包括耕地、園地、林地、牧地、養捕水面、農田水利設施用地以及田間道路和其他壹切農業生產性建築占用的土地。

壹、基本農田不準:

1,不準超標準占用基本農田造林、發展果業、搞林糧間作和建設農田林網;

2、不準以農業結構調整為名,在基本農田挖塘養魚,修建畜禽養殖用房等嚴重破壞耕作層的生產經營活動;

3、不準非法占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和城市綠化帶建設;

4.不得以退耕還林為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基本農田納入退耕範圍;

5、除法律規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外,非農業建設項目不得占用基本農田。

二、堅決制止占用基本農田:

1,堅決制止占用基本農田植樹等行為。

2、正確引導和規範農業結構調整和綠色通道建設。

3.嚴格控制各類建設占用基本農田。

4、被非法占用和破壞的基本農田應采取措施盡快恢復耕種。

5.狠抓基本農田保護檢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壹條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

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項用於開墾新的耕地。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耕地開墾計劃,監督占用耕地的單位按照計劃開墾耕地或者按照計劃組織開墾耕地,並進行檢查驗收。

第三十六條非農建設必須節約用地。能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能利用劣質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

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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