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寧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1,負責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
2、負責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仲裁文書、檔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3.為預防和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提供法律、法規和政策建議。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常州市天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519-86661735)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可以通過網絡、信函、傳真等渠道向相關部門申請獲取。有關部門依申請提供信息時,將按照信息的實際狀態提供,不會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其他處理。
擴展數據
根據《江蘇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發生勞動人事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1,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2、事業單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
3.區域性、行業性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
4.依法成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5.鄉鎮(街道)、村(社區)設立的具有調解勞動人事爭議職能的組織。
第六條企業事業單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用人單位代表組成,人數由雙方協商確定,雙方人數相等。職工代表應當由工會委員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全體職工選舉產生,用人單位代表由本單位負責人指定。
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委員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薦的人員擔任。
第七條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應當建立健全調解登記、調解記錄、監督履行、檔案管理、業務培訓、統計報表、工作考核等制度。
常州市天寧區政府直屬單位
常州市天寧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指南
常州市天寧區政府-江蘇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