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右側超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如下:
(1)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2)在超車條件不足的情況下,強行發生碰撞事故,由超車方負責。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
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采取緊急制動措施。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超車:
(壹)前車正在左轉、掉頭、超車的;
(2)有可能遇到迎面駛來的汽車;
(三)前車是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或者工程救險車;
(四)通過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城市交通路段以及其他不具備超車條件的路段。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壹)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壹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什麽情況下機動車不準超車?
1,被超車時示意左轉或掉頭;
2.超車過程中,有可能遇到對面車的時候;
3.被超車時是超車;
4.通過路口、人行橫道、洪水橋、洪水水道時;
5.通過胡同、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陡坡時;
6.下降、轉彎或轉彎時;
7.遇有風、雨、雪、霧,能見度在30米以內時;
8.在結冰和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9.當喇叭和雨刷失靈時;
10,拖帶破損機動車時;
11,進出非機動車道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