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食堂管理。
1.學校、幼兒園的食堂應由學校、幼兒園自行管理,嚴禁對外承包。
2.學校食堂應當具有與經營品種和數量相適應、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儲存、原料加工、加工、銷售和就餐場所,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3、應有相應的消毒、洗滌、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汙水排放、垃圾和廢棄物存放設施。
4.食堂內外環境應保持整潔。名牌炊具和盛放食物的鍋碗要勤洗,擺放整齊,必須符合衛生要求。所有機械和電器應及時維護、擦拭和保持清潔。
5、學校食堂要建立嚴格的安全措施,嚴禁食堂工作人員進入食堂操作間和食品原料儲存倉庫,防止中毒事件發生。
6、對飲食飲水設備、消毒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確保正常使用。食堂管理員和員工必須對食堂進行徹底清潔和消毒,對所有餐具進行清洗和消毒,徹底清理儲存的食物,妥善處理和丟棄過期食物。
第二,對員工的管理。
1.學校、幼兒園必須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書方可上崗工作。
2、上崗時要穿幹凈的工作服,並經常保持個人衛生。加工直接入口的食物時要戴口罩。不要對著食物說話、咳嗽或打噴嚏。
3.工作場所不允許吸煙、吐痰、剪頭發和指甲。接觸不幹凈的東西後要洗手,再次消毒。
4.賣食物時,不能直接用手拿食物。嚴禁工作人員壹手收錢,壹手直接接觸食物。
三、食品采購和倉庫管理。
1,嚴格落實專人采購管理,不隨意采購代管。
2、不采購劣質、變質、超過保質期和死亡、中毒或不明原因的牲畜等不符合衛生要求和規定的食品。不要買面粉、食用油、調料、鹽等。不帶QS標誌。
3.所購食品應從具有有效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購買,並向供應商索要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和發票。
4.庫管員對采購的食品和原料要嚴格驗收,分類入庫,離地存放。同時填寫詳細的入庫清單,並與采購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第四,食品加工管理。
1,嚴格按照加工工序分工和操作,工序必須認真交接和監督。
2.不得加工或使用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和原料。
3、食品加工應堅持壹選、二洗、三切的操作規程,嚴禁加工未經清洗的原料。
4、肉類、蔬菜、水產品要分池清洗,以防切割。裝有肉類、蔬菜和水產品的容器應分開使用,並有明顯標記。
5.烹調和加工食品的刀、盒、容器必須與生、熟、肉、素食分開使用,用後洗凈,存放在固定的地方,並保持清潔。
6.加工食品必須徹底煮熟,不準吃涼菜、生吃沙拉或分餐。
7、每餐、每種食品必須留樣,用保鮮膜密封,置於帶鎖的專用冰箱(冰櫃)內,留樣量不少於100克,並在冷藏室保存48小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