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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疫情防控自查報告和整改措施有哪些?

1,防疫場所物質安全專項排查治理。各學校、幼兒園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疫情隔離觀察場所、防疫物資倉庫等建築安全風險隱患排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等違法行為,堅決防止各類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確保疫情相關場所絕對安全。

2.是否明確專人負責防疫物資的安全管理,是否設立單獨的防疫物資倉庫,特別是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能夠單獨存放,酒精、消毒劑等消毒物資是否能夠科學使用,堅決避免因保管使用不當、操作不規範造成安全事故。

3.在此基礎上,各級各類學校要結合自身安全防範,深入開展包括校園欺淩防範、極端天氣防範、防汛防溺水等排查治理工作,精心規劃開學後安全教育,確保疫情防控不會在延期開學期間造成任何安全事故。

4.制定工作計劃。各學校、幼兒園接到通知後,要結合自身實際,立即制定本單位的排查工作方案。規劃編制工作要認真研究,確保其科學可行性,並精心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學校應在開學前壹周將本單位的排查治理方案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並加蓋單位公章。

5、實行專班調查。我們應該堅持“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的原則。在調研中,要註重工作的專業性,充分發揮本單位相關職能部門相關人員的專業作用,各司其職。要針對食品、消防、校園校舍、交通運輸、治安、實驗室及危險品、防疫場所物資控制等設立專項調查班,開展相應的專項調查。有條件的學校要積極協調市場監管、住建、消防、交警、公安等專業部門協助排查整改,確保整改工作科學有效。

6.推動問題整改。各學校幼兒園要對查出的隱患問題做好臺賬並及時整改,實現整改責任、措施、資金、計劃、時限“五落實”。對於隱患多、問題嚴重的學校,教育局將實施重點督導,及時整改問題。對不能盡快整改的問題和隱患,要制定防範措施並指定專人跟蹤檢查,強力督促整改,確保安全隱患盡快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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