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不能在每個場合都唱。《關於規範國歌奏唱禮儀的實施意見》指出,在重要慶典或者政治性公眾集會開始時,在正式外交場合或者重大國際集會開始時,在升旗儀式開始時,在重大體育比賽開始時或者我國運動員在國際體育賽事中獲得冠軍時,在發生維護祖國尊嚴的鬥爭時,在重大公益性文藝演出開始時,只能在其他重要正式場合奏唱國歌。不得在私人婚喪嫁娶、舞會、聯誼會等娛樂活動、商業活動、非政治性節日或其他與活動性質或氛圍不相適應的場合演唱。ktv是娛樂場所,不能唱國歌。國歌演唱場合和禮儀都有明確規定。
壹般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向公眾開放,消費者自娛自樂的歌舞、娛樂等場所,主要包括歌舞廳、卡拉ok場所等各類歌舞娛樂場所和經營遊戲、娛樂設備進行娛樂的娛樂場所。
娛樂場所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和放映場所;
2、歌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3.具有娛樂功能的KTV、酒吧、夜總會、音樂咖啡廳、餐廳;
4、娛樂場所、娛樂場所;
5、保齡球館、臺球廳、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經營性健身休閑場所。
國歌是代表壹個國家民族精神的歌曲。中國國歌現在是義勇軍進行曲。1949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壹屆全體會議通過《義勇軍進行曲》為國歌,1982+02年被全國人大正式定為國歌,並於2004年3月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第四條下列場合奏唱國歌:
(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開始和結束;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各級委員會會議的開幕和閉幕;
(二)各級政黨和人民團體的代表大會;
(3)憲法宣誓儀式;
(四)升國旗儀式;
(五)各級機關舉辦或者組織的重大慶典、表彰、紀念活動;
(6)國家公祭儀式;
(七)重大外交活動;
(八)重大體育賽事;
(九)其他應當奏國歌的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