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輿論監督的法治思考

輿論監督的法治思考

新聞媒體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法律基礎是由中國人民和中國憲法的有關規定確立的。它確定了公民應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規定了政府等公共權力的範圍和運行程序。憲法賦予全體公民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權利,新聞輿論監督就是言論自由的表現。

法治下的新聞輿論監督必須在憲法和其他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新聞輿論監督權不是行政權的延伸,新聞輿論監督不是“辦案”。新聞媒體、司法監督和行政監督各有其功能和局限性。司法和行政監督是強制性的,但往往是事後追究;新聞輿論監督雖然不具有強制性,但具有警示和教育功能。二者優勢互補,都是法治監督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要實現新聞輿論監督的法治化,新聞媒體和新聞工作者必須把自由和自律(守法)結合起來。言論自由是新聞輿論監督對權力的要求,新聞媒體自律是權利對義務的承諾。法治對社會關系的調整功能使監督的主體和客體處於壹種規範的生活方式中。因此,就新聞媒體監督的要求而言,建立壹支高素質的新聞隊伍不僅是現代政治文明的標誌,也是社會法治化的必然要求。

實現新聞輿論監督的法治化,需要以程序為基礎。合理正當的程序不僅是實現公民權利平等的前提,也是政治制度安排的基礎。目前,新聞輿論監督制度不完善的壹個主要原因是政府行政權力運行程序等信息不夠公開,導致公共權力與監督對象之間存在距離和真空,從而造成新聞輿論監督的“盲區”。只有在獲得足夠信息的基礎上,公眾才能做出合理的評價,形成輿論,達到監督的目的。因此,根據程序原則,推進包括立法、執法和行政管理在內的國家政治生活的公開透明,進壹步擴大公民參與的範圍,既是有序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也是新聞輿論監督的重要使命。

要實現新聞輿論監督的法制化,就必須有壹個完整的新聞法律體系。作為壹個體系,新聞法不僅是壹部單行法,而且是壹個完整的新聞法體系,從基本法憲法到基本法刑法、民法、新聞法以及其他單行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這壹制度賦予了新聞媒體基本的權利,也相應規定了新聞媒體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就我國法制建設的現狀而言,新聞法的基本框架已經形成,但存在體系不完善、不夠具體等問題,可操作性自然較差。新聞輿論監督需要立法。因此,從我國國情出發,做好這方面的立法工作,對於推進新聞輿論監督,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 上一篇:關於金錢的英語作文(2)
  • 下一篇:孕婦可以吃高麗參嗎?高麗參什麽時候吃最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