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法律角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九十條,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記3分,罰款200元。
還有,我們學駕照的時候,明確規定救護車、消防車等車輛優先上路。他們執行任務時,其他車輛必須依法避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阻礙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執行緊急任務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從情感上來說,無論是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執行任務的車輛,這些車都不是普通的車。他們更多的是責任,時間,生命。
每輛救護車都會有壹條生命等待急救。路上每耽誤壹分鐘,就錯過了最佳治療時間。時間不等人。所有救護車在執行任務時必須避開。每輛消防車都是火災現場的生命線。既能救命又能避免財產損失,刻不容緩。耽誤壹分鐘,就可能害死壹大批人,損失幾千萬資產。警車不能耽誤。警車是用來保護人民和懲罰壞人的。如果他們被延遲,更多的人可能遭受痛苦,罪犯可能逃跑。
還有工程救險車之類的車輛,不能耽誤,不得不避讓。
每壹輛車都承載著許多家庭和生命的希望。我們應該尊重它,避免它,給他們優先權。畢竟什麽都比不上關乎人命的事情。
第三,避開執行任務的應急車輛,不要害怕違法行為。很多私家車在路上遇到執行任務的應急車輛,也願意避讓,但又怕自己違規。其實不用擔心這個。妳可以違反規則,在安全的情況下避開緊急車輛。可以上訴,拍照留下證據。交警大隊不僅會處罰妳,還會獎勵妳。
聽到執行任務的應急車輛報警時,應仔細觀察路況,及時糾正道路,給車輛讓出壹條寬敞暢通的道路,讓其先通過救人。不要等到車在妳前面或者在妳後面才想到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