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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項目聲明的法律效力?
工程結算單的作用是雙方簽署工程結算單,在法律上屬於雙方對工程結算的確認。委托方應根據工程結算清單中的結算結果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約定支付工程款。委托方未按工程結算表所列結算結果和工程建設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的,建設方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需要註意的是,這裏的雙方必須是項目雙方具有合法授權的代理人。壹般情況下,結算單還需要雙方蓋章,才能更好的保證工程結算單的效力。
但只能作為起訴的證據之壹,還需要其他證據來證明。如補充協議、會議紀要、工作聯系單、工程變更單、工程簽證、施工圖、竣工圖等雙方在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函件、記錄等書面證據,均可作為計算工程量、確定工程價款的依據。
二、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雙方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後未在約定期限內答復的,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按約定處理。承包人根據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請求應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壹條。
當事人就同壹建設工程分別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備案後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壹致的,應當以備案後的中標合同作為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
三。投訴中應註意的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