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可能宣告原審被告人無罪的,是疑難、復雜或者重大案件,原審被告人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超過兩年後提起上訴。
壹般情況下,冤假錯案上訴到最高法院,也可以上訴到人民檢察院。但根據我國司法審判的實際經驗,冤假錯案的上訴基本都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發起的。從法律上講,冤假錯案的性質是非常嚴重的。如果確認是冤假錯案,錯案人可以獲得國家賠償。即使認為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確有錯誤,此時如有必要提起申訴,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具體分析,每個案件都會有追訴期限。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為五年,要看本案最高刑是多長時間。
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追訴時效期限不同: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五年;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十年;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二十年。20年後認為有起訴必要的,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後,仍可以起訴。
刑事上訴的條件是:
1,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2、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真實、不充分,依法應當排除,或者與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有矛盾的;
3、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錯誤。
總之,壹般情況下,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刑事案件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兩年內提出的申訴;超過兩年的投訴,只有在有法定情況下才會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超過下列期限的犯罪,不予追訴:
(壹)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為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第八十八條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起訴期限內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起訴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