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工多少天可以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沒有規定,需要根據公司章程來確定。壹般曠工是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辭退勞動者,不予補償。
曠工幾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曠工幾天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沒有規定,但是規定了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以前的《員工獎懲條例》明確規定,連續曠工15天,累計曠工30天的可以辭退。
現在這個規定已經廢止,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執行。勞動法並沒有規定多少天可以辭退妳,只是規定如果妳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要按照企業的規章制度執行。
如何開具曠工辭職證明如下:
曠工辭職證明的出具方式是用人單位寫的。
離職證明需要註明員工和用人單位的身份信息以及離職時間,用人單位需要蓋章。至於其他的,不重要。妳可以寫也可以不寫。昭發。com提醒您,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離職證明,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