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不允許沒有特殊情況原則上是不允許的,但是有特殊情況出現才會有彈性,這在情理上是可以理解的。
另壹方面,“原則上”就是違背原則,但是因為某種原因,可以有所偏頗,違背很多東西。壹旦原則上說了,就意味著有回旋和活動的余地。
很多時候,原則上做不到,就做不到。這時候妳就需要專業人士學會變通,用另壹種方式去實現,以達到最終的目的。
二、原則上禁止是什麽意思?
原則上不同意,就是原則上不允許,但是情理上可以理解。
我原則上同意,這在表達態度和觀點上留下了很大的回旋余地,意義深遠。就是我有異議,但現在不說了。至於什麽時候怎麽說,壹切要看情況的發展。事情做好了,“原則上同意”理解為同意;如果事情沒有做好,“原則上同意”就是部分同意或者不同意。這個詞往好裏說是說話的藝術,往壞裏說是“官腔”。
至於“同意”,是指完全同意。如果出了什麽事,責任必須由說好的人承擔,沒有回旋的余地。
法律依據
《立法法》第93條:
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不溯及既往,但為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益而作出的特別規定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十三條營利性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出資人權利損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的利益;濫用出資人權利,給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營利性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法人的獨立地位和出資人的有限責任損害法人債權人的利益;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法人債權人利益的,對法人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壹百三十二條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