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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什麽證據是欺騙證據?

1,電子郵件,聊天記錄。

保證對方與第三方之間的信件、郵件或聊天記錄不變。

要想讓這種證據被法院采信,必須要有完整的證據鏈相互印證。

在提取電子郵件或聊天記錄的過程中,必須經過公證處的公證。起訴離婚時自己提取的電子郵件或聊天記錄等婚外情證據,法院很難采信。

2.保證書或悔過書

在婚外情被對方發現之初,有的人會寫壹封保證書或者悔過書,以示以後“絕不再犯”的決心。這種保證或者悔罪,法院是會接受的。

3.照片

因為婚外情證據要合法取得,如果請偵探公司拍照,在操作過程中要仔細調查對婚外情證據的理解,保證婚外情證據的合法性,達到了法院離婚時提供婚外情有效證據的目的。

4.顯像記錄

如果當事人在公共場合拍攝的視頻可以作為證據的話,如果是偷拍的話,只有在自己家裏拍攝的視頻可以作為證據,而在酒店通過監控視頻拍攝的,以及在別人家裏拍攝的,都不能作為證據。

5.錄音

夫妻在協商壹方有外遇的問題時,記錄的數據主要是當事人自己收集的,不需要告知對方。如果當事人收集的錄音承認自己有外遇,那麽錄音資料可以作為證據提交給法庭。

但需要提醒您的是,由於部分數字錄音具有修改功能,當事人在向法院提供錄音時,應當能夠證明其未被修改。

擴展數據

書證和物證都是以物品或文字形式存在的物證。物證是在犯罪中使用的或者與犯罪有關的,能夠證明犯罪和犯罪的有關情況,如作案工具、贓款、血跡、指紋、腳印等。書證是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文件或其他書面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之間的通信往來;文件、書籍等。被腐敗的罪犯改變了。

物證的特點是沒有任何主觀性,只是以其客觀存在證明案件事實。物證必須妥善保管,才能保持其原始形態。無法保持原狀或者物證可能滅失的,行政機關必須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證人證詞?它是知道案件真實情況的人,基於自己對案件的了解,向司法機關或有關人員所作的陳述。《民事訴訟法》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刑事訴訟法規定了知道案件真實情況的人向司法機關作證的義務,即任何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證人不能隨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機關調查行政處罰案件時,“被調查人應當如實回答詢問”。這是因為行政機關在處理行政處罰案件時,必須以事實為依據。因此,行政機關進行調查時,被調查人必須如實陳述自己所知道的情況,不得作偽證。

電子數據是指通過電子技術形成的文字、數字等,如電子郵件、聊天記錄等;2065438+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2月4日發布的壹份司法解釋顯示,網絡聊天記錄、博客、微博客、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電子媒介中形成或者存儲的信息,在民事案件中可以作為證據?[2]?。

視聽資料是以模擬信號的形式存儲在介質上的數據,如錄像、錄音等。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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