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的合同生效後,就意味著雙方權利義務的確立。因此,該債權債務合同符合以下條件,在法律上有效。合同的效力首先是受方取得原合同當事人所享有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原合同當事人完全脫離合同關系。附於原當事人的壹切權利義務均轉移給受讓人,包括合同權利或合同義務轉移中與原債權人或原債務人的利益不可分割的權利,如撤銷權、解除權等。在這壹點上,壹般的債權債務轉讓不同於合同權利或合同義務的轉讓。合同的後續履行或不履行以及合同的變更或終止與原當事人無關。其次,由於合同承諾是壹種無因的行為,所以接受方可能會將合同壹方的原因作為抗原,不得用來對抗另壹方。根據《民法典》,合同關系或債務關系的主體是相對人。當債權債務屬於同壹人時,不存在債權人和債務人,導致權利義務關系的終止,稱為混同。混淆就是債權債務屬於同壹人,不需要表達任何意思。因此,混淆是壹個法律事件,是債的消滅的獨立原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條債權債務混淆,歸壹人所有的,債權債務消滅,但損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的效力首先是受方取得原合同當事人所享有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原合同當事人完全脫離合同關系。附於原當事人的壹切權利義務均轉移給受讓人,包括合同權利或合同義務轉移中與原債權人或原債務人的利益不可分割的權利,如撤銷權、解除權等。在這壹點上,壹般的債權債務轉讓不同於合同權利或合同義務的轉讓。合同的後續履行或不履行以及合同的變更或終止與原當事人無關。其次,由於合同承諾是壹種無因的行為,所以接受方可能會將合同壹方的原因作為抗原,不得用來對抗另壹方。除了約定具體內容,表明雙方的權利義務,也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情況,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外,簽訂的合同生效,意味著雙方權利義務的確立,所以大家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壹定要認真。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終止: (壹)債務已經履行完畢;(2)債務相互抵消;(三)債務人依法提存標的物。(四)債權人免除債務;(五)債權債務歸壹人所有;(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終止的,合同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條* * *債權債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按照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舊物回收等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條* * *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債權債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但債務人在合理期間內拒絕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條* * *債權債務屬於同壹人的,債權債務消滅,但損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