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1)停止侵權停止侵權是指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終止侵害其合法權益的正在進行或者繼續進行的侵權行為,可以適用於各種侵權行為,只要這種侵權行為正在進行或者繼續進行;(2)排除妨礙排除妨礙是侵權人排除其行為對他人正常行使權利和實現利益造成的障礙的客觀事實。該方法主要適用於財產權尤其是相鄰權受到侵害的情形;(3)排除危險危險是指將來可能造成侵權損害的事實和狀態,在這種狀態下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法院要求侵權人排除。(4)返還財產返還財產是指侵權人將非法占有或者管理的財產轉移給被侵權人。壹般來說,有權請求返還財產的是物主;同時,財產必須還存在,不存在了就要賠償損失或者承擔其他責任;侵權人將財產轉讓給第三人的,要看第三人在轉讓財產時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條件。如果有,則不得為了第三人的利益和整個交易的安全而請求返還財產;(5)恢復原狀恢復原狀主要適用於財產受損的情況,即請求侵權人恢復原狀。請求恢復原狀有兩個條件:壹是可能性,即受損之物可能恢復原狀;二是必要性,即需要將物體恢復原狀。(6)賠償損失賠償損失是承擔侵權責任最常見的方式。它可能不僅適用於財產權益受到侵害的情形,也適用於人身權益受到侵害的情形。損失的範圍不僅包括正損失,還包括負損失,對損失的賠償壹般以實際損失為限。(7)賠禮道歉賠禮道歉是指侵權人承認錯誤,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被侵權人賠禮道歉,主要適用於侵犯人身權益的情形;(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消除影響,是指侵權人在不利影響的範圍內消除對被侵權人的不利後果;恢復名譽是指侵權人在其造成的損害範圍內,將被侵權人的名譽恢復到其未受損害的狀態。它們通常只適用於侵犯個人權益的案件。以上是邊肖為妳整理的內容。酒店有安全保障的義務。如果在酒店受傷,酒店是有責任的。當然,當事人需要證明酒店是故意還是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