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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公司工作,拿到新冠肺炎,應該怎麽做?

1.員工在工作中感染新冠肺炎病毒不屬於工傷。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三部委出臺相關法律,明確“在新型冠狀病毒防治工作中,因履行職責導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或者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死亡的醫療救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應當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此基礎上,人民日報在微信官方賬號中回答,凡因工感染新冠肺炎均屬於工傷,無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防治工作”等限制性條件,是對政策的誤讀。

第二,員工在工作時間感染新冠肺炎病毒後48小時內死亡,視為工傷。

根據法律規定,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無論職工何時、因何患病,只要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直接死亡或者被送往醫院後48小時內死亡的,都視為工傷。新冠肺炎是壹種疾病,符合視同工傷的條件,可以由雇主責任險賠付。

員工在工作中感染新冠肺炎,雇主何時承擔賠償責任?

在不視為工傷的情況下,員工在工作期間感染新冠肺炎,雖然不屬於工傷,但用人單位仍需承擔管理責任。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用人單位應依法采取措施保護勞動者,如宣傳防護要求、每天測量記錄員工體溫、發放N95口罩、工作場所消毒、隔離高危人員等。

員工在工作期間感染新冠肺炎,不屬於工傷,但員工證明用人單位未采取相關防護措施,存在管理過失的,可以依據相關民事法律向用人單位主張壹定比例的民事賠償。需要註意的是,提供員工食堂、宿舍(含吃住)的用人單位,如果未采取相關防護措施,導致員工在下班時間患病,仍需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建議雇主責任險擴大新冠肺炎責任的承保範圍。

隨著時間的推移,大規模復工迫在眉睫,很多企業很難完全達到保障要求。如果員工在工作場所不慎交叉感染,不僅會影響企業生產,還會面臨員工索賠的風險。即使員工沒有死亡,該員工與同壹工作場所的幾名員工隔離治療期間的誤工費損失,對企業來說也是壹筆巨大的開支。

綜上所述,對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治療或者醫學觀察,以及因政府采取隔離措施或者其他緊急措施而無法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予以支付。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因工出差期間,因工作原因負傷或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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