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登記時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或者申請人委托的有關證明;
3、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登記申請書;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文件、證件。
申請營業執照,需要以下資料:
1.需要準備店鋪房產證復印件。如果是出租房,需要租房協議;
2.復印幾張身份證和幾張壹寸照片;
3、向當地工商所申請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表格;
4.去稅務所辦理稅務登記證,現在好像還要辦理行業代碼證,在質檢局;
5.取得稅務登記證後申領發票。發票申請分兩種:按定額計稅方式,即無論有無營業額,每月都繳納相同的稅額,按開票金額每月繳納稅率。
綜上所述,個體戶營業執照的新要求是,申請人應當持經營者照片、經營者身份證及復印件、經營場所證明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登記成功的,登記機關自登記之日起10日內頒發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註冊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組成、經營範圍和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以該名稱作為登記項目。
第九條
登記機關依法審查申請材料後,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壹)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登記;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二)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依法進行核實,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
(三)不符合個體工商戶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予以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0日內發給營業執照。
國家推廣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