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科起源要追溯到1983。原來是內蒙古直屬機關管理幹部學院公檢法普法教育分散班。後學院先後更名為內蒙古管理幹部學院和內蒙古行政幹部學院。1990與內蒙古經濟管理幹部學院合並,成立於1995年1月,也叫內蒙古自治區管理幹部學院。到1993,成人法學教育的分散班和總部班已經辦了十年,同年3月正式成立法律系。2000年7月,內蒙古政府主席辦公會議決定,將內蒙古經濟管理幹部學院和內蒙古財經學院正式合並,組建集成人教育和通識教育為壹體的新的內蒙古財經學院,法律系改組並進壹步加強。2003年3月,系裏進入了法學教育20周年和系裏成立10周年的輝煌發展時期。
自2000年兩院合並以來,辦學實力進壹步增強,是自治區高等法學教育教學特別是經濟法的重要基地。內蒙古法學會民商經濟法學研究會秘書處、內蒙古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年設在我部。我系現有教師41人,其中教師36人,管理人員5人。教師隊伍中有教授2人,校內教授2人,副教授16人。教師中已畢業的博士1人,碩士生13人,在讀碩士生12人,在讀博士1人。
近20年來,法律系為自治區培養了897名公安、法學、檢察專業畢業生,655名法學、中國法學、律師專業畢業生。系裏有592名本科生。目前已形成多層次多規格的辦學體系,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專科教育相結合,面向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招生。
隨著我院各項事業的快速發展,法律系也加快了自身的內部改革和發展。法律系本著以教學為中心,以學生為出發點的原則,不斷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設立了專門的資料室。目前有65,438+0,456種圖書資料和壹套現行法律電子數據庫。
法學系自建系以來,已有教職工科研成果458項。同時,早在1996,法律系就建立了自治區獨壹無二的模擬審判,直到現在仍是獨壹無二的,並經常在模擬審判中組織實驗教學,獲得學院教學成果壹等獎。此外,為進壹步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我系經常組織學生開展模擬庭審活動,經常組織學生進行法庭觀摩和實踐,並聘請法學界知名專家經常為師生進行學術講座,提高學生的學術水平。
我系根據教學計劃和人才培養模式的培養目標,從人才的知識、能力和素質要求出發,進行了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的改革與建設。目前有經濟法、合同法、法律基礎三門校級重點課程。我系多名教師在自治區和院校組織的教學競賽中獲獎。近年來,該系積極推廣使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加大對多媒體教學和雙語教學的投入,取得了壹定的成效,收到了滿意的效果。
法學專業有四年的標準學制和三到六年的彈性學制。畢業時要求修滿182學分,畢業後授予法學學士學位。主要學習:法理學、民法、中國法制史、刑法、行政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憲法學、證據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經濟法概論等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