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受害者有權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如果網絡粗口嚴重,也會構成侮辱。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第二,在網絡上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是壹種什麽樣的行為?
在互聯網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1,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傳播的;
2.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傳播,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傳播;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
1.同壹誹謗性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500次以上;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3.兩年內因誹謗罪受到行政處罰,並誹謗他人的;
4.其他嚴重情節。
公然侮辱他人可以受到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侮辱罪,承擔刑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公布他人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開醜化他人人格,或者以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壹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名譽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