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行使國家立法權的機關在哪裏?在中國,行使國家立法權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七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和其他基本法律。NPC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法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部分法律進行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第九條本法第八條規定的事項尚未制定的,除有關犯罪與刑罰、剝奪公民政治權利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刑罰、司法制度的事項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有權根據實際需要,決定並授權國務院制定部分行政法規。第十條規定,授權決定應當載明授權的目的、事項、範圍和期限以及被授權機關實施授權決定應當遵循的原則。
二、立法權和決策權的區別1。運動器官不壹樣。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立法權,行使決策權的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
2.功能不同。立法權用於修改壹些法律,決定權用於決定壹些重大事件。
三、立法權的性質立法權是現代分權理論和實踐的產物,是國家權力體系中相對獨立的權力,是具有政治性質的重要國家權力。所謂立法權,是壹種相對獨立的權力,是指這種權力與行政權、司法權相比,在適用範圍、運行特點、法律依據等方面有著明顯的差異。雖然近年來很多國家三權之間都有相互滲透,提醒妳壹下,比如委托立法,行政司法等。,上述現象並沒有從根本上動搖三權分立的基礎。立法權之所以是壹種政治權力,是因為它通常與國家最高權力相聯系,體現或代表國家主權或人民主權,管轄具有普遍意義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