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大學生不滿實習協議日期辭職會怎樣?

大學生不滿實習協議日期辭職會怎樣?

“大學生利用寒假去企業實習,3月份和公司簽了實習協議,但實際上1個月後我可能就要走了。想問我如果在實習協議日期前辭職是否要支付違約金?我能得到報酬嗎?那我怎麽跟公司說?”首先我給大家梳理壹個概念。實習協議有法律效力嗎?畢業前學生打算實習,公司接受實習。雙方可以簽訂實習協議,進入實習階段。實習階段的主要目的是實踐學習,只是發揮自己的才能,為雙方提供加深了解的機會。不代表以後就建立勞動關系。雙方有意建立勞動關系的,簽訂聘用協議。除非壹方違約,否則就業協議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合同。但由於學生沒有拿到畢業證,學生簽訂的實習協議是實習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實習協議,不適用勞動法,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適用勞動法的規定。說白了,實習協議≠勞動合同沒有法律效力。實習協議沒有法律效力是否意味著不用承擔違約金?壹般來說,在校學生提前三天向用人單位提交辭呈,根據《勞動合同法》關於勞動實習期的相關規定,不用支付違約金。實習單位應當按照實習協議的內容支付實習生工資。但學生與實習單位簽訂的實習協議中有特殊約定的,實習生在實習協議約定日期前辭職的,應按協議規定承擔違約責任。所以大家在簽訂實習協議的時候,要特別註意協議中是否存在違約的情況。我怎麽跟公司說我不能按承諾去實習?如果妳已經明確了什麽時候要離職,崗前菌建議提前告知用人單位,提前三天是最低標準。至於辭職的理由,不要給出理由的理由,比如說謊稱家人生病(搶筍,快詛咒家人),謊稱自己有新冠肺炎(這種玩笑不應該在疫情面前開)。建議妳根據自己的情況說實話,了解自己。只要理由合理,實習單位壹般都會同意妳的辭職申請。說到實習協議,不得不說三方協議。如果已經簽了三方,違約有什麽影響?服務前菌建議大家不要隨便簽三方協議,也不要隨便毀約。違約不僅沒有契約精神(誠信),壹般情況下還會伴隨違約金。三方協議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未來就業意向達成的初步協議,是今後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訂立勞動合同的基礎。三方協議壹旦簽訂,就意味著大學生的第壹份工作基本確定。三方協議是普通的民事合同,受民事法律法規調整,也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學生違約,還需要承擔三方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通常是賠錢。當然也有協商免費補償的。協議合法終止後,壹般不會影響以後的就業。但如果不履行違約責任,學校就不發派遣證和畢業證,影響以後就業。值得註意的是,畢業生與壹家企業簽訂三方協議後,不能再與其他企業簽訂三方協議。如果他們要和其他企業簽訂三方協議,需要征得上壹個使用單位的同意,並支付違約金後才能重新簽訂。畢業生重新簽約時,必須到原簽約單位辦理解約手續(有原簽約單位的書面退約函,並交納完工違約金),然後將原協議交招生就業處,換成新協議。最後,崗前菌想說,不管妳是簽實習協議、三方協議還是勞動合同,壹定要仔細閱讀協議/合同的內容後再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同時,作為壹個職場人,誠信很重要,妳要對每壹份工作負責。協議/合同既是保證,也是責任。如因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您違約,請提前告知用人單位,並主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 上一篇:有人能證明沒有物證定罪嗎?
  • 下一篇:交通警察處理肇事逃逸的過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