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報警備案流程:
1.人民群眾遇到不法侵害或發現違法犯罪線索時,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報案時,帶上身份證和相關線索材料。
2.對於上門報案的人,壹般情況下,警察要麽讓妳寫報案材料,要麽給妳做詢問筆錄。派出所的同誌會登記報案,接受證據材料。公安機關接到報警信息後,依法應當出具報案回執。報警時,報案人應如實提供相關信息,以便警方正確判案。至於案件性質,立案偵查,由派出所決定。
3.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對控告人決定不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內送達控告人。申訴人對不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
4.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對舉報材料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
侮辱誹謗他人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侵權的客體是自然人;
2.客觀上講,是行為人捏造、散布壹些虛構的事實,足以貶低他人人格、名譽且情節嚴重的行為;
3.犯罪主體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上,行為人必須是故意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