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號令第23-28條對造價工程師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都有明確規定,可操作性也很強。
第壹,75號令關於造價工程師在執業活動中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體現了造價工程師依法執業的地位,達到了規範其執業行為的目的。這些規定非常重要,是整個造價工程師執業制度的核心部分。
二、根據制定法規所要求的原則,壹是權利義務對應,二是對必須做而沒有做的事情承擔法律責任。此外,根據以法律界定權利和義務的原則,制定相關規定。比如,所謂權利,通常是指從業者可以行動的範圍;所謂義務,是指從業人員必須行為的範圍。我們在學習75號令時,要按照這壹要求的原則來理解和貫徹文件精神。比如第二十三條,造價文件簽字和加蓋執業印章的權利屬於造價工程師的行為範圍,也意味著如果執業中存在不當定價行為和行政幹預,可以拒絕簽字;再比如履行第24條中的義務,規定不允許他人以個人名義執業。這是每個造價工程師都必須遵循的。如果任何人違反這壹規定,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第28條取消註冊證書。所以,每壹個造價工程師都應該真正學習和理解文件中的這些精神和原則。
上述造價工程師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的落實,取決於我國全社會的經濟管理和政治基礎,以及市場規範建設的程度。文件中規定的造價工程師的權利和義務,都是基於未來的需要和可能。另外,規定的權利義務能不能實現,能實現多少,取決於各種條件,特別是建設市場的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權利和義務真正發揮作用,還要靠政府部門加強管理和所有專業人員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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