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議雙方均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民事行為能力是指壹方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享有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只有協議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協議才能發生法律效力。這是協議生效的最基本條件。
2.協議雙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實的。真實的表達是協議生效的核心要素。合同法的出發點是真實的表達。以欺詐、脅迫等手段達成協議的,此時簽訂的協議無效。
3.協議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侵害公眾利益。這是為了保護公眾和國家的利益。此外,法律另有規定的,協議應當符合法定程序和形式,才能使協議發生法律效力。
協議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眾* * *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目的和內容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無效。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也稱隱瞞,是指當事人通過實施合法行為掩蓋其真實的非法目的,或者其實施的行為形式合法但內容違法。
從上面可以看出,簽訂協議的法律要求是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502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