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會計行政法規;全國統壹會計制度(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壹、會計法
會計法是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壹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關於會計工作的法律。
包括:會計法和註冊會計師法。
1.會計法
(1)頒布:會計法於1985年通過,是新中國第壹部會計法。
(2)地位:會計法是會計法律體系中最高級別的法律,是制定其他會計法規的依據,是指導會計工作的最高準則。
2.註冊會計師法
《註冊會計師法》是我國中介行業的第壹部法律,為註冊會計師行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會計管理條例
會計行政法規是指由國務院制定並頒布,或者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並經國務院批準頒布,規範經濟生活中會計關系某些方面的法律規範。
包括:《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總會計師條例》。
三、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
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制定的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會計部門規章和會計規範性文件。
1.會計部門規章是財政部根據《立法法》規定的程序,以財政部部長簽署的命令形式制定的與會計工作有關的制度措施。
包括內容:
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的辦法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補充)
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
註冊會計師註冊辦法
註會全國統壹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
2.會計規範性文件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以文件形式)制定並發布的會計工作制度性措施。
包括內容:
《小企業會計準則》、《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評選表彰辦法》、《中國註冊會計師基本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65438號+0-存貨》等38項具體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