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什麽樣的借條具有法律意義?

什麽樣的借條具有法律意義?

借條壹般由標題、正文、簽名三部分組成。標題,借據的標題壹般由語言名稱組成,即在正文的上半部分中間用大字體寫“借據”二字。有的人在這個位置寫“暫欠”或“現欠”等字樣作為標題,但這個標題的正文寫在下壹行的頂框裏。正文,借條的正文要寫下什麽人或單位欠了什麽,欠了什麽東西和多少,並註明還款日期。簽字時,應簽署被欠單位的名稱和經辦人的個人簽名。個人出具的借條,應簽署欠條方的個人姓名。與此同時,簽署債務的日期。單位要蓋公章,個人要蓋私章。註明當事人及成立日期。

借據的書寫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債權人的名稱、借款金額、利息的計算、還款時間、違約金、爭議解決方式,以及債務人的名稱、借款日期等要素。借據的內容不違反法律、公序良俗,不損害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生活中,借條通常適用於以下幾種情況:向他人或單位借的錢,到時候還不上,或者全部還不上,部分拖欠。這時候就要寫借條了。購買商品或產品時,因為無法支付或支付他人所有的錢,所以要寫借條。向個人或公職部門借錢或借貨,事後又補上的憑證,也可稱為借據。

寫借條要註意以下事項:

1.借條是支付或索要欠款的憑證,所以寫借條時不要亂塗亂畫。同時,白條要好好保存,防止丟失。

2.借據是人們日常交往中的壹種借款憑證,壹般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所以必要的時候可以走壹定的法律程序,以防後患。

3.借據必須清晰可辨,不能塗改。如需變更,變更方應在變更處加蓋公章(私章)或個人簽名。

4.貨幣數字應該大寫。

5.需要註意的是,借條不同於借條,借條的適用範圍比借條更廣,借條所註明的債權債務關系也比借條更清晰明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667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貸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為了使借據具有法律效力,它應包括以下內容:

1.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稱應寫清楚。

2.貸款金額要寫清楚,包括文字和數字的金額。

3.貸款的期限要寫清楚,包括貸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確的貸款期限。

4.具體還款日期要寫清楚。

5.貸款利息要寫清楚,要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並約定最終的貸款利息總額(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

6.貸款本息的償還日期、月、日、時間和支付方式要寫清楚。

7.應有借款人的個人簽名、手印或手寫簽名。

  • 上一篇:在《九歌》中,魏忠和侯誰的實力更強?
  • 下一篇:這個武術大學生是全國唯壹的,因為他的名字在校園裏很流行。為什麽老師誤認為是網名?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