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交通事故頻繁發生,許多人死於交通事故。生活中,很容易遇到車禍去世的人上有老下有小,孩子和老人因為去世,無人贍養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被害人死亡,加害人需要如何對被害人進行經濟補償,如何計算對老人的撫養費?接下來給大家分享壹下交通事故中老年人的贍養標準是什麽?最高法關於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被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計算。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按十八周歲計算;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應當計算為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贍養人是指依法應當承擔贍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扶養人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對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進行賠償。贍養人有幾個的,每年補償總額不得超過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首先,確定自己的父母是否需要撫養。第壹個是是否60歲以上,第二個是是否無勞動能力(這個有待鑒定)。城鎮居民被贍養人生活費補償金額=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元× 20年] ÷有贍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補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補償指數)農村居民被贍養人生活費補償金額= [(農村居民人均生活費)元×20年];承擔贍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補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補償指數)。其次,將確定補償期限。無勞動能力的,補償20年。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減少壹年。超過75的,城鎮居民被贍養人生活費補償金額=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元×[20年-(死者實際年齡-60周歲)]} ÷對被贍養人承擔贍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如果受害人死亡, 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農村居民生活費賠償金額= {(農村居民人均生活費)元× [20年-(死者實際年齡-60周歲)]↓傷殘賠償指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指數)重新確定計算標準,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和農村居民人均生活費, 如果壹個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而他的家庭中有老人,行為人也需要賠償老人的撫養費。交通事故中老年人的贍養標準是什麽?贍養費的計算標準首先要參考老人的年齡。60歲是壹個分界點,60歲以下和60歲以上的計算方法不同。除了年齡,還需要根據當地人均消費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