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政策中,農民可以退出三權。三權是房屋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對應的是農民在自己的房屋上居住的權利、在整個宅基地上建房的權利和生產經營用地的使用權,這些權利對農民來說非常重要。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變化,很多農民不需要在農村居住,導致農村宅基地大規模廢棄。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浪費,但是新條例規定,擁有宅基地的農民可以將這三項權利轉讓給政府,從而獲得壹定的補償,可以大大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率。
另壹個新規定是,農民的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但主體必須進行變更登記,即轉移所有權。否則,宅基地買賣合同不成立,宅基地主體的變更在法律上不予承認。另外,購買宅基地的主體必須先把戶口遷到宅基地所在地,沒有登記為宅基地住所地的人永遠不允許購買宅基地。國家有關部門對這方面還是很嚴格的。沒有這個限制,農村宅基地改革就會成為新的搶地大戰。
新政策中,農民申請宅基地更加方便快捷。他們只需要向村委會申報申請,政府批準後就可以擁有自己的宅基地,對申請人來說非常方便。農民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即使蓋了再多的房子,也不會被視為正在拆除的違章建築,只需繳納壹定的費用,就可以正常使用房屋。
總的來說,新的農村宅基地政策在這三個方面規定了農村宅基地的性質。總的來說,新的農村宅基地政策對農民是友好的,它考慮到了農民對宅基地的使用和權利的維護。所以今天,我們應該利用好新農村宅基地政策,結合自身優勢,發展壯大自己,使我們的生活水平更上壹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