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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男子手術臺兩次加價壹萬多是真的嗎?

29日下午,長春市民馬明(化名)講述了自己的經歷。“朋友介紹我去長春前進街的吉林壹家醫院做手術。壹開始醫院收了我610的手術費。結果是手術中臨時加的,最後我交了壹萬多塊錢的手術費。”

麻醉狀態下的臨時添加

29日下午,剛剛做完手術的馬明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今天早上(29日)壹個人去醫院做了手術。醫院告訴我,手術要交580元的手術費和30元的檢查費。後續治療也需要600元錢。我覺得收費不貴,所以打算在這家醫院做。我做了三項術前檢查,尿常規,血檢,陰莖外細胞檢查。醫院的反饋是我沒有問題。

然後我去做了手術。手術進行到壹半,醫生說我筋膜感染,筋膜感染需要再做壹次手術。手術費用3800元。我已經被麻醉了,我非常緊張。當我聽到醫生說我感染了時,我更害怕了。而且,醫生跟我說的還挺嚴重的。我怕出問題,就簽了手術同意書。

我以為不會再有問題了,但是幾分鐘後,醫生說我神經分叉嚴重,需要手術消除敏感。壹個神經支架花了2400元,我需要兩個,這意味著我必須支付4800元。我又簽了手術同意書。

之後我手術結束,交費10134元(手術檢查610元,手術8600元,治療600元,註射10元,西藥314元)。後來才反應過來。這不是在手術之外,醫院變相收取隱形費用嗎?

吉林某醫院醫生:

打開後發現感染了,就給他做了治療。30日上午,來到吉林省某醫院,向為治療的常醫生詢問手術中加藥的問題。

吉林省醫院李院長:

將運營費用返還給客戶7000元。

隨後,來到吉林省某醫院6樓,見到了該院李院長。問完後,李院長把主治醫生張醫生叫到了樓上。

常醫生說,手術中加項目沒有問題,只是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手術前我已經跟妳說清楚了,可能也說過。”常醫生說。

“手術前他跟我說可能會有感染或者神經過敏,但是他沒有告訴我如果有什麽情況需要做什麽手術。”馬明反駁道,“妳在行動當中告訴我的。妳要我做什麽選擇?”

“沒有人會隨意給妳做手術。肯定有問題,但是手術過程中妳接受不了。不是嗎?”李院長對說道。

“不,妳這屬於外科手術,外科手術中的這些問題,誰知道妳是怎麽發現的?我不知道。”馬明反駁道。

“這個問題不是加法什麽的。妳有這些問題。我們及時為妳做了這件事。妳只是在手術過程中感到不舒服。妳想怎麽解決?”李院長說。

“我的意思是,我不應該支付這兩個操作。”提出退還8600元手術費給李院長的解決方案。

“這兩個手術妳已經簽了嗎?”李院長問道。馬鳴點頭回答。

最後,經過李院長和的反復討論,李院長最終同意從的8600元中扣除手術耗材並退還7000元。

吉林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在醫療服務過程中,“術中加項”是典型的趁人之危。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吉林某醫院雖然取得了患者的簽字同意,但由於存在占人便宜的危險,患者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手術後簽字的民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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